1 总则


1.0.1  为使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和运行管理方便,制定本标准。
1.0.2 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城镇给水、排水工程中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行和维护。
1.0.3 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行和维护,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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